寻求正义援助
某人不经我同意,在她公开的blog里(12手机版qq聊天记录。29)公布我和她之间的几个月前的聊天记录(上的话是以前我单独说给她听的,凭什么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布与众?并且是截取部分,加上片面的注释,造成了他人对我的误解,影响我的声誉!
我已于12月30日在我们两个都常去的篱笆网上海站百变版,公开发贴申明我不同意公布私人聊天记录聊天记录。
并且12月31日中午qq回复我:“文,公开聊天记录,因为没有涉及到隐私,所以不违法。
而她在每一篇blog文中写有“博客文字图片统统禁止引用转载手机版qq聊天记录
,未经××允许而转载或链接的行为是盗链行为!××会追究到底,举报到底的!”也就是说别人引用她的blog文就是犯法的手机版qq聊天记录
。转载公开的blog是违法的手机版qq聊天记录
,公开qq私人聊天记录不违法?此事因网络而起手机版qq聊天记录
,希望可以在网络上得到正义的援助!我要求兰岚删除她的blog文中的私人qq聊天记录手机版qq聊天记录
,并就因为截取部分聊天记录和片面的注释,造成了他人对我的误解影响我的声誉,向我公开道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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